作为教会许多事工的参与者,
自然,我们会觉得自己已经很不错,
我们的生命比大多数人圣洁。
我们认为自己有资格去审判人,
“你做对了,你做错了”。
原因是,我们觉得神在很多事工都很需要我们。
没了我们,教会就崩溃了;
没了我们,神就没有能力了。
对于我,当有人的生命里犯罪,
或是没能表现出神的形象,
没有活出信徒的榜样时,
就会在心底里,说:
“这人怎么这样?肯定这人心里没有神!”
或是: “这人缺乏亲近神。”
骄傲自大充满我的心。
我们是何等人?竟有勇气代替神?
我们怎么在做审判的工作?
难道神在我们大家的生命里,
都有完全相似的带领和计划?
他人在生命里的这个阶段,
就能够有与我们有相似的经历和思想吗?
我们在这方面比他人强。其他方面呢?
我们是否只是在挑别人的毛病,
自己心里,却隐藏了许多罪,多得严重?
当看见别人软弱时,
或许在这些领域里,神已经赐给我们足够能力去好好应对,
但是,我相信,神没叫我们以审判者的身份去处理;
反而,应该效法耶稣如何怜悯这些在罪中不知觉的人,
以完全的爱-那恒久忍耐,永不止息的爱,去帮助他人。
感谢神,赐给我们有能力去面对这些软弱。
也感谢神,留给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软弱,叫我们不至于高台自己。
求神,在软弱中刚强我们,也在他人的软弱上,刚强他人。
不叫我们遇见试探,救我们脱离凶恶。
我们再次将一切的荣耀,和权柄,都归还给你。
求你做我们的王。